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舟山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团鸡山岛东面海滩。2013年,企业审批建设实施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餐厨垃圾(含废弃油脂)处理规模100吨/天,项目于2018年完成环保验收。目前,因现有项目处理规模已不能满足未来餐厨垃圾处理需求,故企业拟对现有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扩容,企业增容扩建后采取“餐厨垃圾预处理 蒸煮提油 离心脱水 污水协同处理 有机质综合利用”工艺技术,增容改扩建后项目全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提升为300t/d(餐饮垃圾100t/d 厨余垃圾200t/d)。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文规定,对本次增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团鸡山岛东面海滩,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本次评价涉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镇村居民点,包括盘峙村、石塘岙、大岠村、小岠村和摘箬山村等;项目拟建区域大气环境划分为二类功能区,项目海域环境,水质保护目标为第四类海水水质,地表水按照ⅳ类水质标准功能区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属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岛内无居民居住。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和可能的环境影响情况
废气:本次增容扩建项目实施后,工程项目废气主为有餐厨垃圾处理中挥发逸散的臭气(主要成分为h2s和nh3,此外还有少量其他臭气),油脂提取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主要为甘油三酯和少量游离脂肪酸)。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主要区域采取封闭作业、废气负压收集并经碱洗、酸洗、植物液喷淋等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及其它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及其它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本次增容扩建扩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餐厨垃圾固液分离后的废液,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和车辆冲洗水等冲洗废水,除臭系统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初期雨水和少量生活污水。上述废水收集后直接委托岛上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线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垃圾焚烧线生产,不外排,不会对附近地表水和海洋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固废:本次增容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垃圾预处理过程中分离的无机质杂质、三相分离有机质杂质、三相分离粗油脂、化学品包装材料、废矿物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等其他固废,其中分离无机质杂质直接委托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线焚烧处理,三相分离有机质杂质外售黑水虻养殖企业综合利用,三相分离粗油脂作为资源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噪声:本次增容扩建工程项目新增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其他:本次增容扩建工程项目在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后,不会对附近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不像附近海域排放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不会对海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已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项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较大环境风险影响。
综上,本次增容扩建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预期效果
废气:本次增容扩建项目车间内垃圾接收料斗、沥液箱、挤压机、制浆机、除杂机、蒸煮罐和残渣缓存仓等设施设备废气采用风机统一收集,车间内较大空间区域如垃圾接收间、综合处理车间采用整体负压收集,废液缓存池采用封闭加盖风机收集,上述各类臭气均集中收集送入组合除臭塔内,经过“碱喷淋 酸喷淋 过滤与植物液喷淋”组合除臭技术治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本次增容扩建项目实施后各类废水合计产生量约178.2m3/d,项目废水全部排入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线渗滤液处理后回用于电厂生产,不外排,可满足本项目废水接纳处理要求,垃圾焚烧线渗滤液处理工艺主要为“uasb厌氧生物反应 2级a/o系统 超滤 纳滤 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垃圾焚烧线脱硫系统与出渣系统用水。
固废:本次增容扩建项目拟配套1间危废仓库,餐厨垃圾分离无机杂质、离心分离有机杂质、粗油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分离的无机杂质依托舟山旺能生活垃圾焚烧线焚烧处置,离心分离有机杂质出售给黑水虻养殖企业综合利用,粗油脂出售给生物柴油制造、肥皂制造等专业油脂厂家进行综合利用,其他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本次增容扩建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房建筑隔声以及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其他:本次增容扩建项目划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根据不同防渗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项目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项目做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要点
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日处理100吨餐饮垃圾提升及新增200吨厨余垃圾技改增容项目拟建地选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团鸡山岛东部海滩,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实施,项目建成后处理餐厨垃圾300吨/日,其中,餐饮垃圾100t/d,厨余垃圾200t/d。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与建设内容符合城镇规划、城乡环卫规划和区域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改变地址现状和环境功能区要求;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与“四性五不准”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观,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建设单位承诺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综上结论,本次项目在拟建地内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本人亲访或电话、信函、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企业)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有关内容,如需了解进一步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7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周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团体组织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示和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镇、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本次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7日。
公众团体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ag官方入口app的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可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具体下载链接:
建设单位(企业)母公司网站:https://www.mizuda.com/news/info/3451.html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设单位企业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如实将其意见、建议和要求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保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ag官方入口app的联系方式。
十、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ag官方入口app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团鸡山岛
联系人:袁总 电话:18157202760
环评单位: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269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71-81903944
环保主管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东山路289号区政务中心,电话:0580-2023711
环评审批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电话:0580-2030283
公示发布单位:舟山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