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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处理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ag官方入口app

2021-05-07 16:02 来源: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湖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处理工程二期(项目代码2103-330503-04-01-236022),建设单位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山北,于现有项目(工程一期)所在地北侧地块,占地面积9544平方米(14.316亩),建设性质扩建。

企业现有项目(湖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处理工程一期)建设日处理各类餐厨垃圾400吨,其中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各200t/d;主要工艺为:餐饮预处理 中温厌氧消化 污水处理(两级a/o mbr);厨余垃圾采用高压挤压工艺。现有项目通过厌氧发酵系统生产粗油脂和沼气,沼气供内燃机发电,粗油脂外售加工生物柴油,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工艺废气采用“负压收集 水喷淋 生物除臭 正压输送植物液”的除臭工艺;污水站采用“负压收集 水喷淋 生物除臭”,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纳入和孚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焚烧处置或资源利用。

本次工程二期新增餐饮垃圾处理能力100t/d,厨余垃圾200t/d,并配套黑水虻养殖,对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提升改造,以及对现有厨余投料池改造、集水池改造、后处理设备改造和厂房、环厂道路改造等。通过本次工程扩建,全厂餐饮垃圾处理能力由现有200t/d提升到300t/d,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由现有200t/d提升到400t/d,污水处理能力由现有350t/d提升到500t/d。二期工程项目新增餐厨垃圾设计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 生物质提取器 粗发酵 新型污水预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提升为:沼液—新型脱泥技术—两级a/o—二沉池-达标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对本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ag官方入口app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山北

联系人:周锋     联系电话:1815725687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02号

电子邮箱:heudyl@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征求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特将本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本公示网站:

https://www.mizuda.com/news/detail-notice/729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网络(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软件如qq、微信等)、邮寄(ems或第三方快递)和现场直接提交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交由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具体项目基本情况和公众意见征求事宜可电话咨询。

建设单位将如实记录并保存公众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原件,环评编制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和回应公众各项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设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时,预计约1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7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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